2023-08-29
无故拖欠员工的工资要怎么认定?
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,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。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。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一定数额的工资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,用人单位不得无故拖欠工资,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。
网友咨询:
无故拖欠员工的工资要怎么认定?
【资料图】
律师解答:
所谓“无故拖欠”工资,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。
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,资金周转受到影响,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,经与本单位工会协商一致,可以延期在一个月内支付劳动者工资。延期支付工资的时间应告知全体劳动者,并报主管部门备案,无主管部门的报市或区、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。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、战争等原因,无法按时支付工资,也不属于“无故拖欠”。
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,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。对仲裁裁决不服的,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律师补充:
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。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,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。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,实行周、日、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、日、小时支付工资。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,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。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,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。
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。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,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,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:
(一)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;
(二)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;
(三)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。
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,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。
【法律依据】
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》
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。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,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。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,实行周、日、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、日、小时支付工资。
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,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。
阎楠律师简介
阎楠律师,优秀律师,法学硕士。全国律师协会会员。持律师执业证、证券从业资格、基金从业资格。长期为各类企业及高校提供法律服务。代理案件上千起。擅长常年法律顾问、知识产权、劳动争议、婚姻家事、合同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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